合肥市市容局内设机构职能
 
  •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和对外联系;
    组织、承办局重要会议并督促、检查决议事项的实施;
    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类文书,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及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文书档案、安全保卫、文印、保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承办市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建议案;
    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外事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2654618、2678716

    
  • 市容管理处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市容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部署全市“门前三包”、“百米一岗”工作;
    负责对各区市容局店招标牌、户外广告、室外宣传、建筑物立面装饰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
    组织全市季节性瓜果市场界定、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634329

    
  • 环境卫生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和规章,拟定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和专业规划;
    部署、检查、指导、协调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推广环境卫生管理新成果、新技术,推进环卫作业科技化、规范化;
    负责全市环卫任务量的核定及新增任务量的交接及下达;
    负责全市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
    负责环卫专用车辆、设备、设施年度计划的编制和购置;
    检查、指导全市环卫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接待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2634334

    
  • 环卫设施建设处
    负责拟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计划;
    参与大型环卫设施建设的规划、审核、验收工作;
    负责全市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验收和工程建设的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2679674

    
  • 工程渣土管理处(市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建筑渣土清运、处置、检查、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建筑渣土处置、消纳和计划调配,办理有关手续;
    组织全市建筑工地外环境和道路破挖现场外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建筑渣土消纳场地的选址、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610497、2671619、2655835

    
  • 综合处(考评处)
    收集、整理、使用有关信息,总结推广有关经验;
    负责本系统内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的汇总、总结、信息发布等工作。
    联系电话:2679360

    
  • 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本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负责有关法规、规章的应用解释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2657975
 
  • 执法监察处
    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监察工作;
    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负责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协调、联络;
    指导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实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业务培训;
    负责全市摊群点的界定、审批、管理工作;
    指导城管执法督察支队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2623622

    
  • 宣传教育处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社会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协助组织机关理论学习工作。
    联系电话:2678934
 
  • 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负责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
    协助开展机关、直属单位党、团、工、青、妇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科以下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管理;
    负责承办工资调整、福利津贴审核、机构编制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联系电话:2679149

    
  • 计划财务处
    负责本系统人员经费、专项经费、事业经费、环卫设施建设经费的预算编制、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
    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
    指导、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环卫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管理;
    对本系统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审核、检查、监督;
    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267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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