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管执法队伍中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
合容〔2006〕41号
 
关于在城管执法队伍中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相关部门,市市容局有关处室、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
    随着我市“三大推进”热潮的全面兴起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对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作风纪律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切实解决城管执法队伍中少数执法人员存在着“懒、散、粗、油”等现象,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中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行政效能建设的管理规定,认真查找队伍管理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全面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更好地为我市的“三大推进”服务。
    二、作风纪律整顿重点
    主要整顿少数执法队员存在的“懒、散、粗、油”等突出问题。
    懒: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主动,精神状态不好,办事拖拉,效率低下;
    散:组织纪律性不强,自由散漫,不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粗:执法不文明,执法方式方法简单,不按法律程序办案,态度粗暴,方法生硬;
    油:做事不正规,工作不负责,行为不规范,作风不务实,态度不端正。
    三、整顿活动工作的时间、方法、步骤
    (一)5月10日前做好作风纪律整顿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2006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5月10日~5月13日)
    1、各区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有关部门,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召开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动员大会。
    2、以城管执法大队为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作风纪律整顿实施意见、《合肥市市容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合肥市城管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知识。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14日~5月26日)
    1、各区城管执法大队及所属街道(乡镇)执法中队,针对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联系各自工作目标和个人实际,自我剖析、自找差距、自我整改。每位执法队员都要形成书面剖析材料。
    2、广泛征求意见。各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分局(处),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进行座谈,走访辖区驻地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管理相对人等,广泛征求意见。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5月26日~6月5日)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单位和执法人员要针对在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目标、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到位。要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究。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6月5日~6月10日)
    1、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督察考评机制,实行长效管理。
    3、各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分局(处),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对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整顿活动的开展情况书面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整顿活动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有关部门,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要切实把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防走过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确保整顿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各区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有关部门,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合理解决整顿活动与日常执法工作的矛盾,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开展期间,市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发现对作风纪律整顿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凡不参加整顿期间组织的学习、讨论活动,或在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不能限期整改的执法队员,视情节将给予扣发奖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待岗、解除聘用合同、取消执法资格直至开除等处理。
 
 
                                                         二○○六年五月九日
发布于:2006-5-12 已被阅读: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