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容局,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相关部门,市市容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大推进”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全力推进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管执法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对各区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督查、指导和服务,更好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建立市市容局领导督查、指导、服务各区管理和执法工作制度,成立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人员参加,深入各区督查指导、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指导、服务工作分工
邓真晓局 长:总负责;
徐祚青副局长:庐阳区;
杨 锋副局长:蜀山区、政务区;
程本友副局长:瑶海区;
徐世元副局长:包河区、滨湖新区;
徐庆柱副局长:高新区、经开区;
张义明组 长:新站区。
二、具体内容
(一)市容环境卫生整体状况;
(二)作业、管理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三)各级领导重要批示件和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件涉及的事项;
(四)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五)重要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保障工作情况;
(六)薄弱区域、薄弱时段管理状况;
(七)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市市容局统一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
(九)及时了解基层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要求
(一)坚持查必见事、事必见人、失责必究的原则,严格督查、公正督查,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迅速整改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出现较严重问题的,要根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二)切实转变作风,注重实效,在具体的督查、指导、服务中,坚持以暗查为主,多深入一线,多深入现场,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
(三)参加督查、指导、服务的各处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自觉服从督查领导的安排,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并认真做好督查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各督查组在每周的工作例会上汇报上周督查、指导、服务各区管理和执法工作情况。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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