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容〔2008〕38号
各区市容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区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全市收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市市容局与市物价局于6月27日共同举办合肥市市容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6月27日(星期五)
上午(8:00-12:00):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
下午(14:30-17:00):包河区、经济区、政务区
二、培训地点
市市容局多功能厅
三、培训人员
市收费办全体人员;区收费办工作人员;各街道(乡镇)收费员。
四、培训内容
(一)收费基础知识;
(二)非税收入管理;
(三)规范收费行为,依法收费
(四)收费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五、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培训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提前20分钟到场;
(二)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各项纪律,专心听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培训质量。
特此通知。
附:合肥市市容系统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员培训课程安排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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