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员进行集中培训的通知

 

合容〔2008〕38号

 

各区市容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区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全市收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市市容局与市物价局于6月27日共同举办合肥市市容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6月27日(星期五)

  上午(8:00-12:00):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

  下午(14:30-17:00):包河区、经济区、政务区

  二、培训地点

  市市容局多功能厅

  三、培训人员

  市收费办全体人员;区收费办工作人员;各街道(乡镇)收费员。

  四、培训内容

  (一)收费基础知识;

  (二)非税收入管理;

  (三)规范收费行为,依法收费

  (四)收费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五、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培训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提前20分钟到场;

  (二)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各项纪律,专心听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培训质量。

  特此通知。

 

  附:合肥市市容系统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员培训课程安排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发布于:2008-6-26 已被阅读: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