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容〔2008〕39号
各区市容局,市市容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积极适应大建设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对工程渣土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建设、建筑、拆迁工地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统一部署,市市容局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关于批转<关于在全市建设、建筑、拆迁工地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适应大建设和文明创建对工程渣土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市市容局的工作职责,决定在市区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主线,对照创建文明工地的具体标准,大力倡导文明施工、规范运输,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更好更快地服务“大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水平。
二、组织实施
成立市容局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督查指导组。督查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肥市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
三、活动范围、内容和步骤
(一)活动范围
全市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建设、拆迁、建筑施工工地。
(二)活动内容
1、加强工地外环境管理,切实解决如下问题:
①工地出入口脏乱差。
②运输车辆车轮带泥。
③场区道路未采取有效硬化措施。
④施工现场无专职清扫保洁人员。
⑤工地无实体围墙或墙体残缺脏破。
⑥工地外环境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⑦工地墙体公益性广告设置未达标准。
2、强化工程渣土运输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严格渣土处置和运输审批。
②全面落实工地定岗管理措施。
③抓好工地出入口、运输线路和消纳场地“两点一线”管理。
④严肃查处超载泼撒、乱拉乱倒等违规运输渣土行为。
⑤认真落实大建设道路基础项目工程渣土24小时错峰运输。
⑥对渣土运输线路及时冲洗和清扫保洁。
(三)活动步骤
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的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对市区所有建筑工地重新登记摸底,逐条路段认真梳理,主动上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规定。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6日~7月20日)
各区市容局要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就重难点问题要召开现场会,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活动督查指导组。
第三阶段:验收评比阶段(7月21日~8月31日)
根据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局活动督查指导组对各区建筑工地创建工作进行评比验收,对仍违规作业、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责令停工整改。
第四阶段:巩固完善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对不符合标准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治理,要求全部达标;对达标工地全面复查,巩固成果。对全市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先进,通报、处理创建落后的单位和个人。
(四)文明工地创建标准
1、工地出入口:工地出入口道路要硬化,并设置相应的冲洗设施,车辆轮胎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未完成的工地,出入口道路尚不具备硬化条件的,在车辆进出时,应采取有效铺垫措施,有专人及时清除场区路面淤泥及浮灰,杜绝污染源。
2、工地外环境:施工场地设置实体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做到围挡美观;围挡外禁止乱堆放、乱搭建,陈旧墙体要及时粉刷、及时修补残墙断壁。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定专人现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一图五牌”宣传制作规范、上墙公示;沿街工地墙体设置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性广告(比例不少于20%);及时清除墙体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3、渣土运输:渣土运输车辆要确保车况良好,并做到装载不超高,车身不污染,沿途不泼撒,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运输证所规定的时间、线路、倾倒点清运倾倒。大建设工程道路建设项目渣土24小时错峰运输,避开交通高峰期(7:00~8:30、11:30~12:30、17:30~19:30)。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容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科学组织、严格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准备,科学安排。各区市容局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抓重点、抓关键、抓典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活动督查指导组。
(三)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市区两级渣土管理和执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两个严格”、“五个不准”、“四个严禁”的行业纪律,要坚持文明公正执法,主动作为,热情服务,展示良好形象。
(四)加强宣传,严格督查。督查指导小组将定期对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进行暗访考评,并以会议或简报的形式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对野蛮施工和违规运输现象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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